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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ulus for Business 資料處理附錄

上次更新日期:2020 年 10 月 11 日
本《Oculus for Business 資料處理附錄》(下稱「本附錄」)旨在補充您與 Facebook Ireland Limited(下稱「Facebook」、「我們」、「我們的」)之間締結的《Oculus for Business 企業使用協議》(下稱「企業使用協議」),網址為:https://www.oculusforbusiness.com/enterprise-use-agreement/。本附錄適用範圍僅限根據協議所蒐集的個人資料(定義如下),且受一般資料保護規章(歐盟規章第 2016/679 號,下稱「GDPR」)所規範。若《企業使用協議》與本附錄在隱私和個人資料方面有不一致之處,以本附錄為準。
  1. 1.
    定義
    本附錄中「控管者」、「處理者」、「資料當事人」、「個人資料」、「個人資料外洩」和「處理程序」之意涵均應與 GDPR 中的定義相同。「已處理」和「處理」等詞彙應依照「處理程序」的定義解釋。本資料處理附錄中所有其他以大寫表示但未加以定義的專有名詞(以及「您」和「您的」),其定義可參照《企業使用協議》。
  2. 2.
    資料處理
    1. a.
      在締約雙方之間,針對內容當中所有個人資料,以及您授權用戶所提交、發佈或向企業軟體提供之資料,或經由我們處理的您授權用戶和企業軟體互動情形之使用與運作資料(下稱「您的個人資料」)皆由您擔任控管者,Facebook 則為您個人資料的處理者。
    2. b.
      若依據本附錄,以資料處理者的角色就您的個人資料從事活動,Facebook 將確認以下事項:
      1. i.
        處理程序之時間、主旨、性質及目的應按照《企業使用協議》中的規定執行
      2. ii.
        接受處理的個人資料類型應與《Oculus for Business 隱私聲明》的規定一致,網址為:https://business.oculus.com/legal/enterprise-privacy-disclosure/
      3. iii.
        資料當事人的類別包括您的代表、授權用戶,以及其他能透過您的個人資料識別身分的對象
      4. iv.
        您作為控管者處理您的個人資料時的權利,皆遵循本附錄的規定
    3. c.
      若 Facebook 依據《企業使用協議》處理您的個人資料,Facebook 應符合以下條件:
      1. i.
        僅依《企業使用協議》及本附錄所載之您的指示處理您的個人資料,並遵循 GDPR 第 28(3)(a)條所載列的任何例外規定
      2. ii.
        確保依據本附錄有權處理您個人資料的員工已承諾盡力維護資料機密性,或依法必須維護您個人資料的機密性
      3. iii.
        實施保護個人資料的技術和管理措施,以防止有害安全性、機密性或完整性之預期威脅或風險
      4. iv.
        任命資料處理轉承包商時,遵循本附錄第 2.d 節第 2.e 節所述之條件
      5. v.
        透過 Oculus for Business,在可行範圍內實施適當的技術和管理措施為您提供協助,讓您能在資料當事人依 GDPR 第三章提出行使權利要求時履行義務
      6. vi.
        《企業使用協議》終止時,依協議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惟歐盟法律或會員國法律要求保留個人資料時,不在此限
      7. vii.
        為您提供本附錄所述之資訊,並透過產品以履行 Facebook 提供所有必要資訊的義務,從而證明其遵守 GDPR 第 28 條所規定的 Facebook 義務
    4. d.
      依《企業使用協議》,您授權 Facebook 可將資料處理義務轉包予相關企業或其他第三方代為處理,若您提出書面要求,Facebook 應提供您相關名單。若要進行上述作為,Facebook 須與資料處理轉承包商簽訂書面協議,明文規定轉承包商所承擔之個人資料保護義務不得低於 Facebook 在本協議承擔之義務。若該資料處理轉承包商未能履行上述義務,Facebook 應依據協議,就該資料處理轉承包商履行資料保護義務之表現,對您負起全部責任。
    5. e.
      Facebook 若要任命其他資料處理轉承包商或替換原先的資料處理轉承包商,應於正式任命或替換轉承包商前十四(14)天內事先通知您相關事宜。若您反對與該資料處理轉承包商合作,可以在收到 Facebook 通知後的十四(14)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 Facebook 立即終止協議。
    6. f.
      Facebook 若發現任何與您個人資料有關的資料外洩事件,應立即通知您,不得無故延誤,且我們應在提出此類通知當下,或於提出通知後,盡快於通知內容中提供以下資訊:個人資料外洩事件本身的詳細資訊,包括受影響的登錄資料數量、受影響的授權用戶類別和約略人數、資料外洩事件可能造成的影響,以及任何在適用情形下,有助於減輕資料外洩事件負面影響的實際或可能補救措施。
    7. g.
      Facebook 依據協議從事活動時,得將您的個人資料傳輸至歐洲經濟區(簡稱「EEA」)或 EEA 以外的地點,包括位於美國的 Facebook, Inc。Facebook 和位於美國的 Facebook, Inc 已達成促進上述個人資料傳輸活動的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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